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意见》的总体考虑是,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适应平台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明确平台企业责任,优化权益保障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游钧介绍,《意见》共四个方面十九条。一是明确了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二是健全了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强化了职业伤害保障,完善了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三是优化了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意见》针对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措施。四是完善了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拓宽工会维权和服务范围,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人社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